鉴于长沙高新区的各种创业信息还没有上网,大家对它的优惠政策略有所闻,一个个专程去咨询又实在是划不来。(喷一下:长沙高新区目前的执政、管理能力实在不敢恭维,实在和“高新区”这个词还有不小差距)
最近,我专程去其创业园了解情况,入手一名曰《创业服务手册》的小本子,在此特将里面主要的实质性内容与各位分享一下,以后万一有搜索机器人般的神物到访还可进贡。

入住条件:
1. 申请人可以使单位或个人,其中进入博士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孵化企业,必须由博士后或留学会过人员提出申请。
2. 属申请人自主合法拥有的科技成果、专利或专有技术(入园项目专利权属清晰,无争议)。
3. 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导向,一般应属与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产业目录范围,能填补国际、国内项目空白者优先。
4. 具有较好的商品化和产业化的市场发展前景,成果转化后以能生产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5. 有与孵化项目研究开发和成功转化规模相适应的科研奖金及人员。

优惠政策:
1. 按照“封闭式管理、开放式运行”原则,对创业园去实行统一有效管理,园内企业享受国家、省、市和高新区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,对园内所孵化企业只收应缴税、不收任何行政事业性费用。
2. 高新区技术企业从被认定之日起,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;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%以上的,从投产年度起,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。新办的非外商及非台港澳侨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,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。
3. 长沙市政府每年设立1000万元的留学人员创业资助资金,用于资助留学人员来长创业项目的研究开发和租房补贴。
4. 生产性外商及台、港、澳、侨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,在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,从获利年度起,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,减半期满后,如经考核仍为高新技术企业,可再延长三年减半期。以后按15%的税率征收。
5. 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或科技人员自带成果和资金创办高新技术企业,注册资金下限可为3万元。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入股,作价总金额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35%。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。
6. 优先安排申报国家和省市主要资助资金、基金和科技计划,优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,并协助组织成果和产品鉴定,优先向风险投资商证券商等推介企业和项目。
7. 作为国家创新基金创新项目申报的服务机构,对企业项目进展较快、成效显著的优先安排申报,并按创业中心设立的“年度创业成效奖”给予大力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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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ne Response to 长沙高新区(麓谷)创业优惠政策

  1. jxy74318 says:

    好贴,好象门坎要求有点高高,如果能更详细一点就好了,顶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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